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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族宗教委2014年文明风尚传播活动实施方案

日期: 2015-05-04 17:44:58 浏览次数: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践行文明风尚、创建和谐机关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营造机关良好的文化氛围,推进文明机关建设。

二、组织机构

成立省民族宗教委文明风尚传播领导小组。杨谊群副主任任组长,李德文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处室、机关服务中心、机关工会负责人组成。

三、活动内容

(一)在楼道显要位置悬挂引人崇德修身、向善向上的文明风尚宣传语,营造浓厚的文明风尚传播氛围和道德文化底蕴。

具体规划为:六楼文字宣传“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谐”。和谐寺观建设等方面制作图片宣传;七楼文字宣传“扎实推进示范区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示范区建设等方面进行图片宣传;八楼文字宣传“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扶持特困民族发展、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等方面进行图片宣传;九楼文字宣传“习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以及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六至九楼分别悬挂和张贴“公民道德规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严三实”内容。

由机关党委负责统一规划,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于2014年12月底前完成。

(二)进一步壮大文明风尚传播QQ群,壮大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小组,开展网上和手机文明的风尚传播。

由信息中心负责完成。

(三)修改和完善干部职工文明上网规范要求,引导干部职工恪守网络道德,文明上网。

由信息中心负责修改完善。

四、要求

各处室要高度重视,紧密配合相关处室开展工作;责任处室要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好分配任务;干部职工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定制度,养成良好习惯;机关党委要负责检查督促,抓好工作落实,对不按时完成的要问责。

省民委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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