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委统战部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
日期:
2018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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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民宗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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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怒江州委统战部举行以学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为专题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州委统战部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州民宗委、州工商联、州侨联相关领导和州委统战部各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本次学习要求全州统一战线系统和民宗部门要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把《条例》学深学透。一是准确把握“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的工作法。二是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宗教在中国的发展应当充分反映并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积极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适应,使之体现中国方向、中国特色。三是构建积极健康宗教关系。把握宗教管理的主导权和主动权,以法治方式及相关政策来落实党的方针,推动社会与宗教积极沟通、双向互动,引导各宗教之间相互尊重、积极对话,和平共处、和谐共存,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坚决抵制、反对外国宗教对我国宗教事务的干涉,最大限度地把广大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团结起来,为全州脱贫攻坚,全面实现同步小康社会凝心聚力。
多位同志结合自学成果,交流了心得,提出了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对策建议,与会人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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